本刊对作者署名的一般要求
【出 处】:
作者署名
项目资金
科研小组
编辑部
管理者
【作 者】:
【摘 要】同时具备以下3项条件者方可署名为作者:①参与选题和设计,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者;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;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,在学术上进行答辩,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。仅参与研究项目资金的获得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,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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